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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绿债入门 | 带你走近绿色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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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16-01-04 11:46:00

文 | 陈梦雨

       2015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绿色金融债券公告(下称“公告”),其中包括《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下称“《目录》”)。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遥曾表示,这些文件的出台之时,就是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之日。如今时机已到,中国正在迎来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顾名思义,绿色债券是为了支持环境保护以及应对气候变化项目而发行的融资债券,其收益专款专用于绿色项目。绿色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中央或地方政府、跨国开发银行、商业银行或公司,购买者为机构投资者或散户投资者。由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约束对象主要是金融机构,公告中所称的“绿色金融债券”是指由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绿色债券。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管理规定将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另行制定。

       与传统债券相比,绿色债券最大的不同在于“绿色”二字,也就是说除了主体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外,发行人还须证明与债券发行挂钩的项目或资产的绿色资质,即募集资金所支持项目或资产要具有环境效益。国际上对此的通用做法是请独立的专业认证机构出具对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绿色认证,即“第二意见(Second Opinion)”。第二意见中对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具有详细说明,从而可以增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透明性,避免“漂绿”的同时吸引更多投资者。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2014年制定了目前国际上主流的绿色债券发行标准——《绿色债券原则》。非盈利机构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 Bonds Initiative)也发布了《气候债券标准》,对气候债券的认证流程及发行前后的要求做出了说明。这些是市场化的原则与标准,发行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公告中表示,鼓励金融机构法人对申请发行的绿色债券进行独立专业评估或认证。

       国际上由绿色债券资助的绿色项目涵盖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效建筑、改善供水和低碳交通的环保投资等领域。这些领域也都在中国人民银行《目录》中有所体现。《目录》中的六大类重点支持绿色项目包括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和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

       绿色项目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前期,资本密集程度高,投资回报期又相对较长。追求短期利润的一般金融系统和企业内部投资并不看好绿色项目。而绿色债券具有中长期现金流稳定等特点,正好与绿色项目的要求相契合。

       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平均负债期限只有6个月,绿色债券能够为银行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空间,缓解金融机构期限错配问题、提高中长期绿色信贷投放能力,更能满足机构投资者的需求,为培育中国的责任投资群体奠定基础。

       对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公司而言,绿色债券发行成本低,有助于为更多的绿色项目筹集长期稳定的资金,保证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多样化的投资结构能够吸引更愿意支持绿色项目的新投资者开始关注这一领域,发行人可以选择发行不同期限债券来吸引不同需求的投资者,或通过滚动发行来调整债务期限,通过保持较高流动性来吸引投资者;另一方面,大型债券往往能吸引大投资者,发行者可以利用绿色债券将不同的环保资产组合成大型债券,例如太阳能、水和污染治理投资,将资源最大化地整合到绿色项目上,在债券市场和机构投资者的共同行动下使其发挥最大的绿色效益。

       此外,发行绿色债券也是一个向政府和公众展示绿色资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好机会。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可投放于《目录》中的六大类重点支持的绿色项目。这既是落实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方案”的具体体现,也是支持绿色产业的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示企业以“为绿色产业发展贡献力量”为己任。

 

作者:陈梦雨,商道融绿实习生。

文章出自《中国绿色金融观察》(2015年12月)。《中国绿色金融观察》由商道融绿每月出版一期,免费向读者提供有关绿色金融以及中国市场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问题的分析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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