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关于提示做好绿色金融债券2024年存续期定期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2024年3月
2024年3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印发《关于提示做好绿色金融债券2024年存续期定期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四点要求,分别为:严格落实绿色金融债券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及时做好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重点关注披露信息的完备性;相关中介机构应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于2024年8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分别披露2024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预计不能按期披露的发行人,应在对应日期前披露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说明文件,披露上述文件不能豁免定期报告的披露义务。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2024年3月
2024年3月1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印发《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该行动方案提出企业ESG能力提升行动、ESG市场增效赋能行动、ESG服务体系优化行动等3项行动。企业ESG能力提升行动包括发挥国有企业ESG带头先行作用、支持民营企业积极践行ESG理念、发挥外资企业ESG实践协同效应、加强涉外企业跨国业务ESG应用;ESG市场增效赋能行动包括加强ESG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创新ESG金融服务和产品、培育壮大ESG专业服务机构、加大对ESG理念的宣传力度;ESG服务体系优化行动包括建立涉外企业ESG工作推进机制、出台ESG相关支持政策、大力培养ESG专业人才、发挥ESG创新生态建设示范引领作用。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ESG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州工业园区ES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