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观点 首页 > 新闻 > 新闻与观点

【新闻】绿色金融政策快报|中国大陆绿色金融政策汇总 2022年10月

浏览次数 : 610
更新时间 : 2022-11-18 10:49:41

“绿色金融政策快报”由商道融绿研究并月度发布。绿色金融助力于社会、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激励对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商道融绿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时搜集我国各级政府发布的绿色金融政策,并根据多年研究实践经验,对重点政策进行汇总解读,以帮助各利益相关方了解我国各地绿色金融政策热点,把握市场发展动态。

 

重点政策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草局

《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2022年10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总体安排,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九部门组织编制了《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作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保障方案之一,明确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工作总体部署,为相关行业、领域、地方和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更加健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绿色金融标准制修订。加快制定绿色、可持续金融相关术语等基础通用标准。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绿色征信、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碳中和债券评级评估、绿色金融信息披露、绿色金融统计等标准。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10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体现负责任大国首都担当,扎实推进北京市相关工作,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北京力量,北京市任命政府制定了《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安排了7个方面28项任务措施,围绕“效率引领、科技支撑、机制创新”三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30年,北京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要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低碳领域,支持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信贷、债券、基金、期货、保险等绿色金融创新实践。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10月 

为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规范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特制定《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本指引充分衔接《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 0227-2021)标准框架,从战略目标、治理结构、政策制度、环境风险管理、经营活动环境影响、投融资活动环境影响、能力建设、创新研究、数据质量管理等九个维度明确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工作要求。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和其他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本指引规定,下列主体应当自2022年1月1日起披露上一年度的环境信息:(一)在深圳市注册的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二)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三)享受绿色金融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上述主体涵盖报告期内全部或者部分时期符合相关条件或者出现相关情形的主体。金融机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遵循的环境与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制度,包括:(一)金融机构现行的与环境、绿色金融相关的内部政策制度,报告期内实施的新政策和新举措单独列示;(二)金融机构遵守的与机构相关的国家及所在地区的与环境或绿色金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重点披露报告期内对金融机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贯彻落实情况;(三)金融机构遵守采纳的环境相关国际公约、框架、倡议等情况。

 
 
 

近期政策汇总

 
绿色金融政策汇总内容包括:1)中国大陆国家、省部、地市司局、县处四级政府机构发布的政策。2)内容涉及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股权、绿色保险、环境权益金融和货币政策等。3)是政府及主流媒体通过网络公开发布的信息。